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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批交通事故调解员邢台上岗

2015年11月15日  遵义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lbjtsgls.com/


      导读:本文讲述了全省首批交通事故调解员邢台上岗的知识。交通事故处理中,如何进行交通事故鉴定?在交通法规中对于交通事故鉴定有怎样的规定?本文主要介绍了交通事故鉴定的程序、交通事故鉴定的标准和各地的交通事故鉴定收费标准。

      10月16日,邢台市桥西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diaojie)委员会正式成立,这在河北省尚属第一家。从当日起,市民因交通事故产生纠纷,除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diaojie)和提起民事诉讼外,还能申请由人民调解员调解。调解委员会的成立,能够最大限度地将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提高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结案率。
      目前,桥西区共建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站10个。10月16日当天,共有150余位调解员拿到“上岗”聘书,他们都是从行政、司法部门或群众中公开选拔的,必须符合熟悉交通法律法规的条件。交警部门会把所有人民调解员的联系方式,对全社会进行公示。
      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员的主要职责,除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外,需依照“自愿、公正、公开、免费”原则,在最大可能方便当事人的前提下,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事故纠纷调解。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无异议的,办案民警告知当事人10日内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双方当事人自选公示的调解员进行调解,事故处理部门会安排民警负责调解记录工作。从具备调解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调解结案。如调解无法达成协议,告知当事人可再申请交警部门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人民调解员介入交通事故纠纷,有效弥补了公管部门权力运作的不足,能最大限度化解矛盾,把当事人经济损失降到最低点。”邢台市交警支队事故科有关负责人表示。

文章来源:遵义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钱应琴[贵州]

贵州载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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