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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法院为交通事故调解开辟“绿色通道”

2015年10月1日  遵义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lbjtsgls.com/


      导读:本文为你讲述了福安法院为交通事故调解开辟“绿色通道”的内容。交通事故处理中,如何进行交通事故鉴定?在交通法规中对于交通事故鉴定有怎样的规定?本文主要介绍了交通事故鉴定的程序、交通事故鉴定的标准和各地的交通事故鉴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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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南网-福建日报9月19日讯(本网记者 王珊珊 黄少鹤) “这么快达成一致意见,真的感谢交通巡回法庭!”当事人俞贵江在调解(diaojie)成功后说。14日,福安市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调解(diaojie)室里,民一庭副庭长张宏正成功调解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
      1月13日,俞贵江因车祸住院治疗,由于与肇事司机在赔偿金额上争议较大,行政调解迟迟无法达成一致。8月中旬,当事人向福安市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求助,仅用了一个月,就达成了调解意向。
      “赔偿金额是双方矛盾的焦点。巡回法庭引入了保险机构,帮助我们将保险理赔款和当事人实际承担的赔偿款理清楚,让我们揣了本‘明白账’,很快就达成了调解意向。”俞贵江说。
      赔偿款问题一直是交通事故纠纷难以调解的焦点。福安每年各类交通事故年均3000多起,占宁德全市总量的三分之二。针对此种情况,福安市法院在充分调研基础上,于4月1日成立了交通巡回法庭,长期派驻民一庭法官、交警、保险公司理赔员,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提前介入、提前调解。尤其是提前引入保险机构参与调解,明确保险公司应支付的理赔款和加害方承担的赔偿款,有效推动了调解协议的达成。
      强化预支医疗费功能是交通巡回法庭“一站式”便民服务的进一步体现。5月3日,郑某因交通事故入院,因当事人经济困难,法官立即与交警、保险机构取得联系,保险公司马上为其办理了交强险垫付手续,第二日便将10000元赔偿款送到郑某住的医院,解决了他的燃眉之急。
      此外,对于无法达成调解协议要进入诉讼的,经济确实困难的受害方,可在交通巡回法庭直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中心确认后即可获援助。
      “福安交通巡回法庭设立后,大大减少了进入诉讼程序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为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开辟了‘绿色通道’。”该院领导如是说。
      据了解,截至8月20日,交通巡回法庭共收案417件,审结347件,审结的案件中,判决6件,撤诉4件,调解337件,调撤率为98.04%,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98.65%。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交通事故鉴定是其中重要的环节,交通事故鉴定的结果直接关系到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交通事故栏目为您介绍了交通事故鉴定的相关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文章来源:遵义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钱应琴[贵州]

贵州载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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