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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疲劳驾驶各有细招

2018年6月3日  遵义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lbjtsgls.com/
疲劳驾驶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一些发达国家里,从交通事故的大量案例分析中得出的结论认为:开车人因疲劳驾驶所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约占交通事故总数的10%至12.8%.
  至目前为止,全世界还没有制定出一个明确规定,即疲劳驾驶的定义是什么,有些什么具体标准。各国比较通行的界定标准是时间规定,即给每次连续驾驶限定一个时间。但不少专家持不同看法,认为时间仅是衡量疲劳驾驶的一个重要标准,不是惟一标准,因为人的体质、精神状态、生活饮食状况、睡眠多少、是否患病等都是疲劳驾驶的有关因素。所以,具体地定义疲劳驾驶,还需要专家们研究讨论,制定出一些具体法规并为大家所接受认可,共同来参照执行。一些交通安全专家预言,国际上对疲劳驾驶早晚会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认定,称为国际标准。
  目前,惟一能被认为可以参考的疲劳驾驶规定是国际劳动机构(ilo)提出的时间标准,即专业运输部门的专业司机,每周的劳动时间提倡不要超过44小时。但从实际情况看,各国因国情不同,每周工作日从5天、5天半到6天不等,所以现在世界上,专业司机每周每天的工作时间基本上是各行其是,但也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美国联邦政府没有制定这方面的国家统一法规,但它的绝大多数州都执行一个比较一致的规定,即无论是何种车辆,司机每天的驾驶时间不得超过10个小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是通过驾驶日记,每辆车必须备有驾驶日记,日记上记录的行驶时间除司机签名外,还需要有行车路线上主管交通安全的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签字证明,以防止伪造作假。
  澳大利亚仅对大型车辆制定有具体时间规定,即大型车司机每次上路不得连续行驶超过5个小时,全天的驾驶时间不得超过12个小时。它的检查办法也是采用与美国相类似的驾驶日记。

文章来源:遵义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钱应琴[贵州]

贵州载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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