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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南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139起 死亡643人

2017年12月4日  遵义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lbjtsgls.com/

2016年1月11日00时46分,林某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由万宁市万城镇红专西街通过中央坡Y型交叉路口往万安大道方向行驶时,遇朱某驾驶琼C号牌小型普通客车从万安大道通过该路口往人民街方向行驶,因林某某驾驶摩托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致使两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当场死亡、林某某、陈某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较大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系当事人林某某无证、醉酒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超员载人,不戴安全头盔,通过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违反交通信号通行所致。

据统计,2015年以来,全省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2139起,死亡643人,受伤2945人,其中,摩托车责任事故854起,死亡260人,受伤1236人,摩托车责任事故平均占事故总数四成以上。

在摩托车责任事故中,最突出的违法行为是无证驾驶,共肇事304起,死亡109人,受伤451人。其中,死亡人数较多的市、县分别是海口18人,三亚、昌江和乐东各12人,万宁11人,东方10人;其次为未确保安全驾驶,共肇事106起,死亡40人,受伤135人,死亡人数较多的市、县分别是儋州10人、文昌和东方各8人;未按规定让行、逆行、违法会车、酒后驾驶和违反信号灯通行五种交通违法行为均为摩托车肇事较为频繁的违法行为,共肇事247起,死亡59人,受伤369人。

近年来,摩托车肇事率居高不下的问题已经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万宁“1.11”较大死亡交通事故发生后,李国梁副省长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加大摩托车交通安全管控力度。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立即做出部署,要求各地交警:一要加强摩托车源头管理,要严把驾驶员道路安全法学习、驾驶技能培训和发证关,提高驾驶人驾驶技能;二要严厉打击摩托车重点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坚决依法从严查处一起,对驾驶摩托车闯红灯、超员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现场处罚力度,提高现场威慑力;对酒后驾驶摩托车要做好常态化集中整治,保持持续的高压态势;对无证驾驶人员按规定一律予以行政拘留,并依法按上限予以处罚;对无牌无证、拼装、改装、报废以及不能提供车辆合法来源的摩托车,一律予以扣留并处罚。三要广泛宣传,开展警示教育,逐步提高摩托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


文章来源:遵义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钱应琴[贵州]

贵州载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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