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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如何处理?

2017年7月20日  遵义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lbjtsgls.com/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现场调查认为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或者告知当事人处理途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应当按照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案侦查。发现当事人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移送不影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文章来源:遵义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钱应琴[贵州]

贵州载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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