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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撞死三人 逃逸司机领刑6年半

2016年10月4日  遵义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lbjtsgls.com/
酒后驾车撞死三人逃逸,警方多方搜寻线索锁定肇事车辆为“宝来”车并且出动大量警力排查被告人,天网恢恢,宝来司机终被判刑。8月4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3月21日零时许,被告人孙某(男,39岁,河北省人)在喝了半斤白酒和一些啤酒的情况下驾车上路。当其驾驶“宝来”牌轿车行驶至昌平区昌金路6公里+900米处时,将前方正在下班回宿舍路上的贾某、韦某、唐某三人撞出,三人当场死亡。事故后,孙某驾车逃逸。经昌平交通支队认定,孙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2010年3月27日孙某被抓获归案。
  在法庭审理中,孙某辩解案发时自己不知道发生交通事故撞人了,没有逃逸的主观故意,其辩护人认为孙某在离开案发现场时没有发现行人被撞,因此与故意逃逸行为有本质区别,请求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考虑其造成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具有逃逸情节并否认逃逸事实,据此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文章来源:遵义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钱应琴[贵州]

贵州载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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