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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所

2016年7月28日  遵义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lbjtsgls.com/
  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会受到何种处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文章来源:遵义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钱应琴[贵州]

贵州载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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